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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Now新聞台】「舉報濫用公屋獎」下周三實施,舉報人必須以實名舉報,最高可獲3000元現金。
參與計劃的人士須年滿16歲或以上,可以透過熱線、電郵以及通知屋邨辦事處等方式實名舉報,房委會進行初步評審及會面;如果最終憑舉報人提供的資料,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,會向舉報者提供感謝狀,以及最高3000元現金;為免計劃被濫用,每宗可獲獎勵的舉報會由評審委員會審核,由首長級人員出任的委員會主席做最終決定。
房委會強調,舉報人士的身份會絕對保密,亦不會向舉報人士透露調查詳情及結果。